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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違反商標法的規定
在申請商標之前,申請人應當先了解清楚商標法的規定,不能隨意命名,而且在商標名稱方面,商標法有很明確的規定和禁止性的條款,比如帶有民族歧視、缺乏顯著性特征和商品通用名稱等等不得注冊為商標,如果你的申請注冊的商標是觸犯商標法規定的,那么就會被駁回,而且申請駁回復審也沒用。
2、商標被他人在先注冊
商標注冊遵循在先申請原則,誰先申請,商標就是誰的,如果你的商標被他人在先申請注冊了,那你的后申請的商標就會被駁回,但是還有一種情況,就是我們在查詢時沒有查到相似的,但是卻已經有相似的商標已經申請了,只不過還處于商標盲期,未錄入商標局系統,這個時候我們肯定是查不到的,所以也會增加駁回風險。
3、商標與他人構成近似
如果兩個商標構成近似,會使消費者產生混淆的,那么就會被認定為商標近似,就會駁回后申請的那一個商標。所以在商標設計時,千萬不要模仿別人的商標,要突出自身的特色和顯著性。
4、侵犯他人在先權
申請注冊的商標不能侵犯他人在先的權利,比如他人的姓名權、著作權等,要是侵犯了,肯定是會被駁回的,而且如果一次性注冊太多的明星名字商標,就會被認為是惡意注冊而被駁回。
5、審查員的主觀標準不一樣
每一個審查員對商標都有不同的理解,可能這個審查員會覺得該商標構成近似,而另一位審查員卻不會這樣認為,也正是因為這些原因,所以如果提出駁回復審,還是會有希望的。
所以如果遇見商標駁回,不要輕易放棄,可以通過復審向商評委員會闡述自己的理由和觀點,如果你不試試復審,那么這個商標就不會屬于你,如果申請駁回復審,說不定還會有一個改變商標命運的機會。